各学院: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深入推进学生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培育优良学风与校风,经学校研究,决定开展2024-2025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表彰对象
具有太阳成集团tyc122cc正式学籍、完成常规学习活动满一学年(两学期)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其所在学生班集体。
二、评选要求
1.高度重视。各学院须成立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,严格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切实组织开展各项评选工作。
2.认真组织。各学院应严格依据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(修订)》相关规定,深入开展宣传工作,确保全体学生充分了解评选流程。积极树立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,营造奋发向上、积极进取的良好校园氛围。
3.强化监督。评选过程中,各学院须主动接受全体师生及学校纪委、监察部门的监督。监督电话:学生处处长帖伟芝0371-61625129,学生处副处长史光磊0371-61625127。
三、材料提交
请各学院于2025年11月7日前提交以下材料:
1.学生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报告纸质版;
2.学生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申报表(所有申报表须通过"学工系统"导出打印,"先进事迹"栏内容须采用第三人称撰写);
3.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生先进集体奖金发放表》(见附件)电子版及纸质版。
材料报送地点: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1办公室(联系人:张轶文);象湖校区行知楼(联系人:王云)。
附件:
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生先进集体奖金发放表.xlsx
太阳成集团tyc122cc
2025年10月24日